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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保险中无限告知指的是什么?

我们都知道,购买保险时需要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进行如实的申报,否则可能会为以后的理赔事宜埋下隐患,可能会增加拒赔的风险。有些国内自媒体称香港保险奉行的是“无限告知”的原则,理赔很困难。面对这种情况,一些客户会存在疑虑。实际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? 首先,我们来了解一下,什么是“无限告知”原则? 单从字面角度来看,是指法律法规方面对告知内容没有限制,只要是投保人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实,都应该如实的告知保险人。 通过百度百科的官方解释,其实我们会发现,“无限告知”这一保险词汇,其实是人们自己杜撰的一种说法,在任何的保险公司、保险监管机构中,并不存在这一种说法。这一说法只是纯属一个概念,而非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实际操作原则。换据说,这是一种存在于朋友圈、微博等自媒体里面的说法,而非任何官方的、科学性的说法。 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做出危险判断,做出承保还是不承保以及保费费率是否调整的决定。但是并无任何一间保险公司是将“无限告知”纳入公司行为准则的。在香港保监会的网站和各大保险公司也并无“无限告知”这一说法,多数都是自媒体在自圆其说,以刻意贬低香港重疾险。既然没有任何官方的、科学性的说法,何来“无限告知”呢? 那么很多投保人会问,香港的重疾险在投保时应该怎么做呢?小编客观的说,每位投保人都应该遵循“如实告知”的原则。“如实告知”是一个相对比较容易接受的概念。一般的保险代理人在给投保人推荐计划时,都会强调,有无重大疾病史或有无过往住院记录?这是对投保人一种负责任的态度,也是对保险公司尽责的一种体现。因为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香港,投保人都必须就曾经发生过的重大健康问题,进行“如实告知”。 很多人会纠结,什么东西该告知,什么东西不该告知呢? 没有关系,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,在香港保险的投保过程中,保险公司已经帮你列出了具体的问题,我们一起来看: 所有应如实告知的问题,都是已经记录在了表格之上,每位投保人士理应认真查看,并作出真实的回答。如果客户近年从未进过医院,那非常方便,全部选择NO即可。如果恰巧因为某个疾病入过医院,就在对应的条例里选择YES,如实说明一下情况即可。有一点,小编必须额外声明,如果是因为特殊的其他疾病不在上述表格中,而又因为此疾病入住过医院,这也是必须额外进行申报的。香港保险公司的这一做法实际是在帮助客户履行了“如实告知”的义务。 一般的申报即为出院小结或者辅助以体检报告,具体的情况将会由每位香港保险代理人协助客户准备和处理。 以上的“如实告知”,在《保险法》中又称为“询问告知主义”。即保险公司提出具体的疾病史问题,投保人做出如实回答即可。这样不仅显得更加人性化,也更加合理化。 国内很多的网站,肆意夸大香港保险“拒赔”,以极个别的个案来夸大整个行业。其实反观国内保险业,“拒赔”的案例已经可以用“数不胜数”来形容,当然国内保险业体量大,各种花样层出不穷。注意到这样一个有意思的案例:

香港保险中无限告知指的是什么?

小编从事香港保险代理人,看到这则新闻也是第一次明白,原来国内的身故赔偿还会设置“非意外身故不赔偿”这条隐藏技能,确实大吃一惊。香港的重疾险只涉及身故赔偿(如果是意外身故,甚至还会加倍赔偿),从未听过身故只能是意外身故这一说法。可见两地对于“死亡或身故”的定义还是有较大差异的,明显香港的定义法更利于投保人,只要是死亡即可索赔(唯一的排外性,只是一年内自杀或刑事犯罪遭受枪决。再无其他排外性。) 去年,国内保险自媒体争相报道了一起个案,“尖沙咀拉横幅”事件。其实这起案例已经在香港被报道了很多次,香港的保监会都曾介入调查,虽然保险公司没有进行刻意宣传,但是基本的事实还是浮出了水面。由于这个案例,已经多次被提及,直接摘来,大家过目: 简单来说,父亲以“当时在坐牢”为理由,声称对于“孩子因血小板减少曾经住院”一事不知情。从严格的角度来讲,这个有无违反“如实告知”的原则呢? 答案显然是违反了。因为作为一个父亲帮孩子购买保险,在保单上明确提问“有无入院治疗过”的时候,他申称没有。就结果来看,他确实是违反了。因为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都再三强调,必须申报曾经的入院记录,你没有申报,这个确实就是违反了“最高诚信”和“如实告知”原则。 部分人可能会从人情角度来考虑这个事情,因为群体会站在被拒赔的弱势群体一方。当然国内保险人是以刻意夸大的方式来宣传此事,甚至对香港保险业做出攻击。香港保险公司的最终处理结果也是非常人性化的,这名小童6次住院的索赔,保险公司都做了赔偿;但是在重疾赔付这一块,保险公司选择维护“最高诚信”机制,虽然已经理赔了六次,还是将所有的保费原额奉还给了投保人,取消了这份保单,也未去追讨已经赔付的款项。 如果同类事情发生在国内,我想投保人受到的待遇不单单是拒赔,甚至可能被保险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偿还先前的赔偿款。湖北荆门市的11家保险公司抱团拒赔的新闻,大家可能都听说过。起因的争论就在于投保人是否是自杀。如果在香港,这一行为无任何争议,因为香港保险规定:“一年内自杀”免赔,过了一年,保险公司无任何争议必须赔付,自杀也必须赔付。 网上有一些流言蜚语,攻击香港保险。诸如“很难赔付",”经常拒赔“等等。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,从数据的角度来看,香港保险的纠纷率是要远远低于中国内地的。我们应该客观的看待数据,而非感性的看待个案。 问题一. 香港重疾险保单的纠纷率有多少? 根据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最新年报所公布的投诉结案情况,2016年香港保险业涉及纠纷的寿险、重疾险案件数量为49。。如果考虑索偿金额超过100万港元的纠纷案件,可以大致推断出2016年香港保险业涉及纠纷的寿险、重疾险案件的总数量约为76件,即香港重疾险理赔的纠纷率不超过0.6%(=76÷13,000)。 注意,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仅会处理索偿金额不超过100万港元的案件。根据投诉局所公布的数字,2016年处理的770宗投诉案中,有276宗超出了投诉局的职权范围,占比35.8%。因此,我们在计算实际的案例投诉数量时(即考虑索偿金额超过100万港元的案子),会将索偿金额不超过100万港元的案件数量同比例放大(除以64.2%=1-35.8%)。 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年报公布数据 理赔纠纷包括多种原因,比如赔偿金额与申请的不符(多发生在医疗险中),保单条款的诠释(即申请理赔的疾病不符合疾病定义),没有披露事实(即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)等。那么,大家一直担心的、因“未如实告知”导致的拒赔纠纷案件有多少呢? 根据香港投诉局所披露的数据,2016年仅有24件。 如果加上索偿金额超过100万港元的案件,总数大约共有38件(=24÷64.2%)。 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年报公布数据 这也就是说,香港全年约13,000件重疾险理赔,仅有不到40件会因“未如实告知”而引起纠纷。 这个纠纷量在我看来,完全达不到引起恐慌的地步。但是这一真实的数据可能会被忽视,而个案却引发了关注。香港保监会公布的全港理赔率,数字是相当高的,达标率在90%以上。 问题二.国内保险公司的纠纷率如何呢? 我们直接截取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内容: 这个对比,虽说用不上“天壤之别”,但是差异已经是相当大了,香港的纠纷率远远低于内地。国内的理赔纠纷率已经占到了纠纷的24%,国内的纠纷数量在2017年就已经高达9万多起。 全香港的保单,一年的拒赔案例只发生了24起,当然这24起中很多还在协调处理当中。香港的保险投诉管理局是专门经香港政府设立的部门,用于协助客户处理所有的投诉,这个部门可不是国内的消费者协会,管理大杂烩,而是专业的保险投诉机构,只负责保险投诉的跟进。 希望通过今天这篇文章,让大家可以放心的选择香港保险。香港保险的理赔绝非国内自媒体传播的这么“耸人听闻”。 科领移民专业提供各国投资移民、入籍护照、买房移民等服务,同时推出较市场报价大幅优惠的价格优惠,让您海外投资移民省心、省钱、省时间,欢迎联系索取详细报价(微信:keling201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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